阿拉尔源于维吾尔语,意为“岛屿”。阿拉尔市地处天山南麓,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北缘,阿克苏河与和田河、叶尔羌河:河交汇之处的塔里木河上游,东邻沙雅县,西依阿瓦提县,南、北靠阿克苏市,东北接新和县。东西长130公里,南北宽60公里。总面积4196平方公里,占农一师总面积的65.5%;其中城区规划控制面积879.64平方公里,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总用地 21平方公里。距乌鲁木齐1130公里,辖农一师7团、8团、9团、10团、11团、12团、13团、14团、15团、16团、塔里木河水管处、水利水电工程处、原阿克苏市托咯依乡、托海牧场(乡)。总人口约16.05万人。主要景点有祥龙湖生态旅游风景区、塔里木多浪湖“银沙湾”度假村。
195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奉命进驻阿拉尔屯垦戍边。这是一支有着光荣历史的部队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追随毛主席开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;抗日战争时期整编为359旅,开垦南泥湾;解放战争时期中原突围,保卫延安,进军新疆,屯垦戍边。1997年,根据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通知》(中发11997]17号)文件精神和自治区、兵团党委关于建市工作“定位要准、规划要好、建设要快、管理要严、思想要新”的指示,师市党委周密规划、精心部署筹建工作。2002年9月17日,国务院批准(国函[2002]81号):设立县级阿拉尔市,市人民政府驻阿拉尔。2002年12月 5日,召开阿拉尔市第一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了阿拉尔市第一届人大、政府。2003年1月19日,阿拉尔市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