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族文化艺术
我国的蒙古族现使用着两种文字,一种是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、 吉林、辽宁、甘肃、青海等地的蒙古族所使用的“胡德木文”,另一种是居住在新疆的蒙古族所使用的“托忒文”,“托忒”是“清楚、明了”之意。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的蒙古语族,分内蒙古、卫拉特和巴尔虎不里亚特三种方言。
新疆蒙古族民间文学内容是十分丰富的。主要为流传的各种口头创作和局面文学,包括众多的英雄史诗、民间故事、神话传说、儿童民间文学、谚语、格言、祝词赞词、谜语和长短调的民歌等各种形式的民间文学,是我们祖国民间文学宝库中绚丽的瑰宝。英雄史诗《江格尔》产生于卫拉特蒙古人民中间,被誉为民办蒙古族古典文学三大高峰之一,除此之外还有《格萨尔传》、《祖乐阿拉达尔罕传》、《其尔根茶干汗的故事》;神话传说中以《天女之惠》最为出名。
新疆蒙古族的音乐主要是指歌谣曲和器乐两种。蒙古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,特别是演唱民歌,几乎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活动。器乐有筝、胡琴、二弦、提琴、口琴、筲。其中二弦和筲是新疆蒙古族所特有的乐器。
新疆蒙古族有一个传统的独具特色的“沙吾尔登”乐舞。它是在“二弦”乐器的弹奏下,随着不同节奏的乐曲,变换其舞姿的乐舞。
新疆蒙古族在史学方面也有重要的贡献。主要著作有《咱雅班第达传》、《四卫拉特史》、《土尔扈特诸汗史》、《蒙古溯源史》等等。而举世闻名的《雷纳特1号地图》就是卫拉特蒙古人绘制的;该地图对我国西北及中亚广大地区的山川、湖沼、森林、民族待作了较详尽的绘制。
新疆蒙古族在法学方面也有重要建树。主要有《蒙古—卫拉特法典》同后来的《喀尔喀法典》、《理藩院则例》被誉为蒙古法三大文献。
|